(一)活動主旨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為推廣客家文化永續發展,並增進年輕族群、大專院校師生及社會大眾對桃園客家文化資產之認識與了解,特舉辦「2015第一屆桃園‧客家微電影競賽活動」,邀請熱愛創作的青年學子能透過鏡頭盡情揮灑創意,徵求以桃園地區之客家文化內容為核心(如:信仰、美食、歷史、建築、語言技藝及人文風情等)拍攝之微電影,尋找適當場所為拍攝地點,並適度融入客語,希望藉由微電影的感染力,以貼近客家在地生活、承襲客家文化、行銷桃園客家。
(二)各項時間
1. 
報名及收件時間:104年5月11日至104年7月31日止
2. 
評審時間:104年8月1日至8月14日止
3. 
網路票選活動期間:104年8月17日至104年8月31日
4. 
頒獎典禮:
      時間:預計104年9月19日(六)辦理
      地點:桃園市客家文化館演藝廳
(三)獎勵內容
得獎隊伍須配合出席頒獎典禮,各獎勵部分於頒獎典禮統一頒發。(除人氣獎外,一部影片不得重複領取獎項)
| 
   名次  | 
   獎金金額(新臺幣)  | 
   獎盃/獎狀  | 
   備註  | 
| 
   第一名  | 
   12萬元  | 
   各1份  | 
      | 
| 
   第二名  | 
   6萬元  | 
   各1份  | 
      | 
| 
   第三名  | 
   5萬元  | 
   各1份  | 
      | 
| 
   優選  | 
   2萬元  | 
   各1份  | 
   2名  | 
| 
   佳作  | 
   1萬元  | 
   獎狀1幀  | 
   3名  | 
| 
   人氣獎  | 
   8,000元  | 
   獎狀1幀  | 
   1名  | 
| 
   入圍獎  | 
   1,800元  | 
   感謝狀1紙  | 
   未得以上獎項者方可得之  | 
註:1. 各名次獎項,視收件狀況及品質,經評審團決議增減之
    2. 另若參賽作品素質未達得獎標準,各獎項得從缺之
    3. 入圍獎部分,須經評審決議符合規定,。入圍但未得以上獎項者方可領取。
(四)參賽資格
1. 
國內對拍攝微電影及客家文化有興趣之高中及大專院校生為主要參賽對象。
2. 
參賽者可為個人或採團隊報名,團隊報名之成員至多6人,皆需符合前述參賽資格,否則即視為該團隊不符合參賽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