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目 的:為加強推行傳統藝術教育,增進花燈創作與欣賞知能,再造並延續傳統民俗工藝,以達成全民參與寓教於樂的學習目的。
貳、 依 據:臺北市政府105年度施政計畫辦理。
參、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二、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三、執行單位
(一)
臺北市立福安國民中學(報名送件及評審)
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七段250號 學務處胡智為主任
電話:(02)2810-8766轉130或137
傳真:(02)2810-2207
(二)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國民小學(表揚及經費核撥銷)教務處陳麗香主任
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勤街60號
電話:(02)2720-4005轉811
傳真:(02)2725-3247
肆、 競賽主題設計依大型主題燈座、小型主題燈座類分如下:
一、大型主題燈座:以「自行車遊臺北」、「我的設計my style」為主題
設計。
二、小型主題燈座:以「新春祈福」、「歡樂過新年」為主題設計。
由以上主題進行創意設計,展現2016臺北燈節學生燈區在「自行車遊臺北」、「我的設計my style」及「新春祈福」、「歡樂過新年」之創意發想;除可描繪生肖故事,並可結合各種表現方式展現,邀請全臺各級學校師生、社會人士參與製作,於燈座主題或燈具材料上展現巧思,以展現燈飾新風貌及民俗文化薪傳之教育成果。
伍、 競賽題材:參賽者自行創作(建議結合創新材質,如:陶燈、浮雕、LED等燈材或其他科技材質之創作,並請使用節能燈泡)。
陸、 參加對象:全國各級學校師生及社會人士均可參加,歡迎全民按組別報名參賽。
比賽相關報名表,請逕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http://www.doe.taipei.gov.tw/)網頁「科室業務」-「終身教育科」-「終身學習股」,或臺北市立福安國民中學網頁(http://www.fajh.tp.edu.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