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教育部 (以下簡稱本部)為鼓勵技專校院學生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透過全國性技藝能競賽或培訓,協助學生熟練專門技術,重視實作學習,培育具國際視野之專業人才,特訂定本要點。
二、補助對象:財務及會計制度健全,且最近一年內無重大違規事項之公私立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及專科學校(以下簡稱技專校院)。
三、補助重點:
(一)技專校院共同參與國際性技藝能競賽之全國性活動,有助提升學生之專業技能及創新能力者。
(二)本部政策性委託辦理之活動。
四、補助原則:
(一)本補助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申請者至少應編列百分之二十之計畫配合款。
(二)本部視計畫之可行性、重要性及是否符合政策之需要性等核定補助額度。但政策性委託辦理或資源不足地區之申請案,得視狀況予以特殊考量。
(三)各申請計畫所規劃之競賽職種,以不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或其他政府機關已辦理之競賽職種重複為原則。
(四)各申請計畫應規劃全國性之相關競賽或研習營,以培訓國內技專校院相關科系學生具備參與國際競賽之能力,並選送優秀學生或作品出國參加相關國際性技藝能競賽,且提供出國學生各項賽前訓練(含外語能力訓練)及協助。
五、申請期間:符合第二點規定之補助對象,應研擬申請計畫書,並檢附相關資料共十份,於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向本部申請下一年度之補助。
■ 詳情請參閱附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