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活動申請對象為全國高中職與大專院校。
2.本年度文資局提供50場講演活動,每場2小時,一校可一場;若申請學校超過50所將辦理審核,審核原則:
(1)參加人數及提供場地條件。
(2)可否支付講師鐘點、交通費。
(3)可否提供講師接送服務。
(4)可否提供演出單位餐盒。
3.經審核通過後,將個別通知,因需配合講師及示演團隊時間,故請務必依序填寫,若希望之第一順位無法達成,將依順位依序安排。
4.請於 103年3月21日(五)前填寫完畢。
5.本活動需於室內演藝廳進行。
6.參加人數以500人以上優先安排。
7.本活動聯絡人:李小姐,電話:(06)2533131轉7301,E-mail:m98t0214@stust.edu.tw
相關活動請參閱【103年無形文化資產校園合作推廣活動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