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實習媒合清單請見附件
★欲自行找廠商實習者,需於4/25(五)前提供下列資料,資料不符規定或遲繳交者,不受理新增廠商實習。
1. 實習申請表紙本(附件一),電腦繕打印出,(不用指導老師簽名)
2. 學生暨家長同意書紙本(附件二),實習公司名稱留空。
3. 實習公司清單(檔案傳實習雲端)
4. 實習機構評估表(檔案傳實習雲端) (表單中第一部分實習工作概況公司寫,第二、第三部分請同學填寫)
5. 個別實習計畫表(檔案傳實習雲端)-請公司填寫(紅字不要動)
★上列第1-2項資料紙本不論哪一間自覓都要準時於4/25(五)以前完成先繳交(美術館類亦同,未交者不受理)
★★★註:紙本資料請以迴紋針夾起來繳交到系辦(★『自覓請以【鉛筆+便利貼】註明於資料左上角』),並在實習Line群組上通知總召老師有交資料,檔案請上傳實習雲端https://reurl.cc/vp9qV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