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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利【紀錄幸福短片徵選比賽】

公告類型: 系上公告
點閱次數: 1067

活動主旨:

為了慶祝捷利國際餐飲旗艦店幸福啟航、為了收集幸福的故事,徵求創意短片作品。分享您心中對幸福的故事與定義,透過創意短片紀錄幸福、傳達感動,讓我們一起散佈更多的幸福!

*   競賽時程:

投稿時間:106年1月1日起至2月20日止,收件截止以郵戳日期為憑

網路票選時間:106年2月27日起至3月6日止

公佈時間:3月下旬,確切日期於捷利國際官網及臉書粉絲團公告。

*   評分原則:

網路票選評分60%:Facebook搜尋「LIG捷利國際集團」

主辦單位評分40%:創意35%、劇情35%、畫面呈現30%

*   獎項:

首獎 乙名,獎金50,000元

貳獎 乙名,獎金25,000元

參獎 乙名,獎金10,000元

佳作 兩名,獎金3,000元

*   參賽對象:

個人、團體(非法人)不限人數,均可參加。

*   徵件說明:

以「幸福?幸福。」為拍攝主題,自訂完整的影片名稱。

作品呈現方式不限,可以是拍攝感動的瞬間、述說溫暖的故事、表達幸福的體驗等等。

影片長度5-10分鐘,檔案製作以mp4、wmv、mov、avi格式為限,影像解析度1920×1080像素以上。

需於影片內呈現「幸福?幸福。」及捷利國際集團LOGO。「幸福?幸福。」不拘於字幕、聲音或其它方式;捷利國際集團LOGO檔案可至官網下載,請等比例縮放適當大小、勿變形。

        *     參賽辦法:

將作品存入DVD與報名表、同意書、相關資料一併掛號郵寄至「11077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510號17樓之2」。

*   繳交資料:

1. 參賽報名表 (書面填妥各欄位)。

2. 參賽同意書 (詳閱後簽名,繳交紙本正本)。

3. 參賽作品光碟1張,內含:

       (1) 參賽報名表電子檔 (作品說明必須填寫完整)。

       (2) 完整影片,mp4、wmv、mov、avi格式。

       (3) 作品光碟上需標示【作品名稱】【創作者姓名】等資料。

*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需附上相關報名資料,參賽者可為一人或一組團隊,如以團隊名義參賽者,須詳列所有隊員姓名。

2.  團隊名義報名的參賽者,必須在正式的報名表上,列授權代表人一人為第一序位報名人,註明授權代表人的詳細資料,並且於活動期間代表該團體負責比賽聯繫及得獎獎金頒發之活動相關事宜。團體報名的所有成員和代表者,請自行分配團體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疑問之處(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主辦單位不涉入爭議。

3.  同一參賽者不可重複報名,同一件參賽作品不論以團體或個人報名,僅可報名一次。

4.  同一參賽者最多投稿作品以一件為限,且以國內、外未曾發表過及未得過其他獎項之原創作品為限。

5.  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不得同時參加其他競賽或已由其他單位在網路或公開媒體頻道播送,參賽者亦不得將其著作權轉移予他人,若發生此情形及被檢舉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違例影片參賽資格。

6.  凡參加比賽之作品版權歸原創作者,影片需無償提供給捷利國際公司及其事業單位在門店幸福牆及其他適當管道、媒體進行播放使用,以利宣傳。

7.  為尊重著作權,參賽作品如引用他人著作商標,參賽人應於參賽報名表下方註明出處,其所衍生智慧財產權糾紛,均由參賽者自行處理及自負法律責任。

8.  參賽者如經評審團決議認定或遭檢舉證實有抄襲仿冒之情事,或提送之資料內容有偽造、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追回獎金,並由參賽者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9.  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10. 參賽者應擔保擁有參賽影片及內容文字、劇照等著作權或已取得著作權人之授權,且若有使用第三人肖像,須已合法取得肖像使用權且無侵害人格權情事,如有違反前述擔保內容,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發生,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11. 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及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格式不完整以致無法讀取,而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不另通知。

12.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競賽之權利。

13.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認同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之處,將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   徵件事宜洽詢窗口:

黃小姐,07-340-1900#2014,sophiahuang@lichenteam.com

*   主辦單位:捷利國際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lichenteam.com/news-info.asp?id=338

發布日期: 2017/01/18
發布人員: 郭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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