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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LOGO徵選

公告類型: 系上公告
點閱次數: 832

活動目的

    為鼓勵青年運用所學專長與知能,提供海外其他國家或地區有價值之服務,促使學生具備國際關懷意願之實踐力,本署成立「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並1830歲之我國青年自組志工團隊至海外服務。為彰顯青年關懷國際精神並鼓勵青年共同參與,以公開方式甄選具有青年海外志工服務精神及理念之代表性標誌,經評審後之得獎作品未來將廣泛運用於「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網站、文宣及活動。

參選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高中以上,30歲以下之青年,對標誌設計有興趣者均可    參加徵選,惟聯合創作須指定1人為代表人。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1058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徵選規格

一、電子圖稿設計

(一)參選作品請一律Illustratorphotoshop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並  須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之宣導製作物上。

(二)作品檔案尺寸及規格

1.圖形尺寸為15cm x15cm1770x1770 pixels 300dpi以上。

2.請標示CMYKPANTONE色票。

(三)所有檔案名稱請依「姓名-LOGO名稱.附檔名」命名並請於光碟      上標示或黏貼作品名稱,光碟中請建立資料夾,資料夾名稱為姓名-LOGO名稱,內含以下資料:

1.作品原始檔○○○LOGO名稱.Illustrator請存ai檔、photoshop請存ps檔)

2.○○○LOGO名稱.jpg(檔案解析度為300dpijpg檔,檔案大小不超過3MB

3 LOGO創作理念

二、紙本圖稿設計:以彩色列印為限,並裱貼於A4尺寸厚紙板上。

三、作品正反面均不得標示任何影響公正性之簽名或標誌符號。

參選文件及收件方式

一、參選文件

(一)報名表1份(附件一)

(二)LOGO設計創作理念及彩色圖稿1 (附件二)

(三)切結書1份(附表三)

(四)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1份(附件四)

(五)資料光碟:含作品電子檔(原始檔及jpg)及創作理念(附件二)電

子檔

六)申請資料檢核表(附件五)

二、收件方式

      請以掛號郵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14樓,教育部青年發展

      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收,並於信封左下角註明「參加『青年海外和平工

      作團』LOGO徵選」字樣。


詳細資訊在附件


發布日期: 2016/07/25
發布人員: 郭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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