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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第六屆 BenQ 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 徵文辦法

公告類型: 系上公告
點閱次數: 1011
一. 宗旨
結合小說與電影,促進文字創作與影像創作的交流。

二. 徵文類型
為求周延包容、多元廣納、擴大參與,舉凡寫實的愛情、動作、推理,乃至奇幻的驚悚、科幻、寓言...,皆在歡迎之列。


三. 內容要件
小說內容的元素要件,包含人物角色、背景場景、故事情節,無論類型如何,均須具備相當的清晰度、深刻度與流暢度,描寫設定有利於且有易於電影攝製者,為評審給獎的重要準據。


四. 字數、資格
作品字數需以四萬至六萬字之間為原則。國內外華人均可參加,唯須以正體中文(繁體)寫作。投稿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章雜誌、網路(含部落格、社群網站等)發表或公開展示及出版者為限。


五. 獎金獎勵
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50 萬元,首獎獎座一座。
貳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30 萬元,貳獎獎座一座。
參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20 萬元,參獎獎座一座。
佳作二名,獎金各新台幣 10 萬元,佳作獎座各一座。


六. 專書
主辦單位得將得獎作品出版本屆「BenQ 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作品集,不另致酬。


七. 發表
獲獎作品得全部或摘要部分刊登於「人間副刊」、本獎官方網站,不另致酬。


八. 改編權利
本徵文之主要目的,在於徵選、鼓舞優秀小說,並為其爭取機會改編成影視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將得獎作品改編、製作或授權第三方改編、製作電影、電視劇、舞台劇、動畫及漫畫作品,並予以公開播映、表演、發行,不另致酬。唯主辦單位擁有之此項改編權利,其行使期間,自本屆徵文得獎名次公佈揭曉日起算五年內為限。參加本徵文者視為同意本項規定。


九. 評審
聘請資深電影人及作家進行作品評審,評選分初、複、決審三階段進行。初審以書面審查方式辦理,複審、決審召開評審會議。評審得依參賽作品水準決定獎項是否從缺,以及各獎項的名額。主辦單位有權依工作進程訂立評審時間。


十. 投件、收件
1. 2015 年 9 月 1 日開始收件,2015 年 12 月 31 日截止收件(以台灣郵戳日期為憑)。

2. 投稿作品請檢附電子檔並列印 3 份紙本文稿,(列印之文稿,A4 紙張,12 級細明體,簡體字寫作者,請轉換成正體中文(繁體),切勿於稿件上留下任何作者資料,格式不符者,恕不受理),並請另書寫 500 字故事大綱,放置於作品首頁,附上存有完整文稿的電腦光碟寄至主辦單位。

3. 請以另一張紙列印報名表,詳盡條列:真實姓名(發表時可用筆名)、筆名、作品篇名、電腦統計作品字數、出生年月日、聯絡電話、E-mail 信箱、通訊地址、戶籍地址,資料不足者,恕不受理。得獎者需依主辦單位出版或宣傳要求,另外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個人簡歷、創作理念及得獎感言。在得獎名單公佈前,不得逕自發表或參選其他文學獎,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4. 稿件一律以掛號郵寄「(台灣)333 桃園市龜山區山鶯路 157 號 明基友達基金會『BenQ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執行小組」收。

5. 為方便作業,投稿紙本裝訂時請以長尾夾或釘書針固定成冊,無需膠裝。參加徵文之作品紙本與光碟/隨身碟,恕不退件,請自留底稿與檔案。

6. 參賽作品如未達水準,若干獎項可由決審委員決議從缺。在特殊狀況下,決審委員亦有權調整獎項數目或獎金金額。

7. 參加徵文作品如經發現有違反徵文辦法,或作品有冒借、抄襲等任何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現象,將在第一時間取消資格,該作品作者需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並立即退還所得獎金,賠償主辦單位因此蒙受的一切損失。

8. 得獎獎金均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

9. 獲獎作品得全部或摘要部分刊登於人間副刊、本獎活動網站及相關網頁,不另致酬。

10. 主辦單位得將得獎作品出版本屆「BenQ 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作品集,不另致酬。


十一. 揭曉、頒獎
得獎作品與名單將於人間副刊盛大公佈。頒獎日擇期另訂。
 本徵文辦法如有修訂事宜,將於「BenQ 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官網公佈
發布日期: 2015/12/03
發布人員: 陳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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