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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市觀光代言大使」吉祥物徵選

公告類型: 系上公告
點閱次數: 1161
徵選目的:苗栗市公所為帶動苗栗市觀光產業發展,特別舉辦「苗栗市觀光代言大使」吉祥物公開徵選活動,為將苗栗市的文化、觀光、產業、節慶活動串聯起來,使之有統一識別形象,規劃推出苗栗市觀光代言大使的專屬角色,賦予鮮明的個性及故事背景,成為觀光及活動重要代言人,希望藉由品牌形象的整體性,塑造苗栗市觀光識別系統,達到行銷及包裝苗栗市觀光產業的目的。

徵件時間:

◎徵件期限:即日起至20161111() 24:00截止收件。
◎評選結果:20161118()17:00公布於活動網站http://www.art-fruit.com.tw/2016miaoli_home.html,不另行各別通知結果。

參加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持有身分證明文件,不限性別、年齡與職業,只要具創意發想者皆可投稿參加比賽。

投稿方式:參賽者請在獎金獵人網頁線上報名,並將下列各表件依編號順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裝入信封袋內,於20161111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徵選小組。

  1. 作品設計圖-2D正面、側面、反面等視角分別輸出A4紙本
  2. 報名表(附件1)
  3. 作品設計說明書(附件2)
  4. 著作權約定聲明、讓與及切結書(附件3)
  5.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附件4)
  6. 資料光碟片(內含作品設計圖原始美工檔及JPG檔、報名表、作品設計說明書)


作品規格說明:

  1. 作品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接受手工繪稿。

  2. 單件作品A4;解析度300dpi以上,分別輸出吉祥物之正面、側面及背面之設計圖像 (同一作品,圖檔提供不要超過5)

檔案名稱命名方式: 參賽者姓名_電話號碼_作品名稱 (: 苗小栗_ 0900123123_觀光代言大使)

詳細資訊在附件 
發布日期: 2016/10/31
發布人員: 郭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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